《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发表时间:2026-01-15《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集合20篇)。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原文: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
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
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我听说:古代英明的君主推行法治,民众就没有犯罪的邪恶行为;发动战争,就会造就干练的人才;实行赏罚,军队就会强大。这三个方面是君主治理国家的根本。君主推行法治民众没有邪恶行为,这是因为国家的法度严明而民众认为对自己有利;进行战争能造就人才,这是因为功劳分明,民众就全心全意为国家出力;施行赏罚军队力量强大的原因是指爵禄俸禄而说的。爵位俸禄是军队用来奖赏的财物。因此,君主颁发赐予爵位俸禄,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国家就会一天天强大;遵循原则不公正,国家就会一天天削弱。所以发出爵位俸禄的原则公正还是不公正是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那些被削弱的国家,亡国的君主,并不是没有颁发爵位俸禄,这是因为他们颁发爵禄所用的方法是错误的。三王五霸,他们所运用的`方法不过是授予爵位、奖赏俸禄,可是他们所达到和功效与其他君主相比高一万倍,原因是他们奖赏爵禄的原则正确。因此,英明的君主使用他的臣子和民众时,重用他们,一定是因为他们对国家的功劳,奖赏他们一定要加在他们在功绩上。论功行赏原则明确,那么民众就会争着立功。治理国家能让民众争着立功,那军队就强大了。
本来是处在同等地位的人而一方使另一方成了奴隶,这是因为贫富不同;富裕程度相同的国家却相互兼并,这是因为国家强弱不同;因为拥有了土地而做了君主,可国家有的强大有的弱小,这是政治昏庸与政治清明不同。如果拥有道路与居报,有土地足可以安身,有才能的人和民众就能吸引过来;假如置身于进行买卖交易的集市中,便可以聚集财富。战友有土地就不能说贫穷,拥有民众就不可以说自己弱。土地被正确使用就不愁没有财富;民众被正确役使,就不会惧怕强暴的敌人。君主的品德圣明,法令能执行,那么就能使民众所有的力量为自己所用。所以英明的君主能利用不是自己的东西,役使不属于自己的民众。
英明的君主所重视的,只是按照实际情况授予官爵,依据实情授予爵位,使他们感觉到荣耀显贵了。假如不荣耀,那么民众就不急于得到爵位;假如觉得不显贵那民众就不会追求爵位;爵位容易获得,那么民众就不认为君主赐给的爵位尊贵。颁发爵位,给予俸禄奖赏不遵循正常的门路,民众就不会拼死争夺爵位了。人天生就有喜欢和讨厌的东西,所以君主能利用它治理好民众。因此君主不能不了解清楚民众的爱好和厌恶的习性。民众的喜好和厌恶是使用奖赏和刑罚的根本原因。人之常情是喜欢爵位俸禄而讨厌刑罚,所以君主设置这两样逢迎民众的志向,而设立民众想要的爵禄。民众用尽了力,那爵位也随着得到,建立了功绩,那奖赏也跟着得到了。君主假如能让他的民众相信这一点像想念明亮的太阳和月亮一样,那军队就会天下无敌了。
君主有爵位颁发,军队的实力反而弱,有俸禄发放,可国家依然贫穷,有的国家法度确立了,而社会政治还是乱了,这几种情况是国家的祸患。如果君主先看重宠臣的求情请托,而把有功劳的人放在后面,那爵禄颁发了,而军队就实力就削弱了。民众不拼死作战而利禄爵位就能得到,那俸禄发放了而国家却贫穷了。法令没有标准,而国家的事务一天天增多,结果是确立了而社会政治混乱了。所以英明的君主役使他的民众使他们一定用尽全力来谋求立功的事,功绩建立了,而富贵便随之而来,除此之外国家没有私下的奖赏,所以国家的政令就能够成功执行。像这样就会君主英明,臣子忠诚,政绩显著而军队强大。所以英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根据民众为国家出力的情况加以任用,而不是根据私人恩德使用。因此,不担忧不劳累便将功绩建立了起来。
法度的标准确立了,法令才可以执行。因此君主不能不慎重地对待自己。离朱能在百步之外看清鸟兽身上细小的毛却不能将他的好眼力转给别人,乌获能举起上万斤的重物,却不能将大力气转给别人。圣人自身所具有的特殊禀性,也不能转给别人,但是功业却可以建立,这是因为凭借法治啊。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开天辟地之后人类诞生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他们处世的原则是爱自己的亲人,喜欢私利。爱自己的亲人,就会区别亲疏,喜欢谋求私利,就会心存邪恶。人多,又都区别亲疏,心存邪恶为自己,那人类就会混乱。这个时期民众都尽力制服对方来竭力争夺财物,这样就发生的争斗。发生了争斗又没有一个正确的准则来解决,那人们就没有办法过正常生活。所以有道德的贤人确立了不偏不倚的正确标准,主张无私,因此人们喜欢仁爱这一准则。此时只爱自己亲人的狭隘思想被废除了,崇尚有才德之人的思想被确立了。凡是讲仁爱的人,都把爱护、方便别人当作自己的事务,而贤德的人把推举贤人当作自己的处世原则。人口众多,而没有制度,长期把推举贤人作为治理准则,就会发生混乱。所以,圣人顺应当时社会的发展形势,制定了关于土地、财货、男女等的归属权。名分确定了而没有制度不行,因此设立了法令;法令确立了而没有人来管理也不可,因此又设立了官职;官吏有了而没有人统一领导不行,所以设立了君主。君主确立了崇尚贤德的思想就废除了,而尊重显贵的思想又树立了起来。如此看来,远古时代人们爱自己的亲人而喜欢私利,中古时代人们推崇贤人而喜欢仁爱,近世人们的思想是推崇权贵而尊重官吏。崇尚贤德的人,所遵循的原则是推举贤人,可是设立了君主的地位,使崇尚贤人的准则没有用了。亲近亲人,是以自私自利为原则,而奉行不偏不倚的公正之道,使自私自利行不通了。这三个不同时代,不是做的事互相违背,而是人们原来遵循的规则有问题,所以人们原来重视的东西更改了,这是因为社会形势变了,而人们所要施行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所以说:统治天下的原则是有规律的。
君主统治天下的标准是一个方面,而大臣辅助君主治理天下的标准又是一个方面,他们所奉行的的原则不同,而他们所遵行的准则却只有一个。所以说民众愚笨,那么智慧就能称王天下;世上的人聪明,那么雄厚的实力就可称王天下。民众愚笨就会力量有余而智慧不足;世上的人聪慧,就智七有余有实力不足。人的本性:不懂就要学,力量用尽了就会服输。所以神农教会人们从事农业生产而称王天下,这是因为人们要学习他的智慧;商汤和周武王创造了强大的实力而征服了诸侯,这是屈服他的实力。民众愚笨,心中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贡人聪明,可是当用尽力量时就会屈服。所以靠智慧称王天下的就会抛弃刑罚,用实力来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教化民众。
圣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局限于现状。效法古代就会落后于时代,局限于现状就会阻碍社会民发展。周朝不效法商朝,夏朝不效法虞舜时代。三代统治方式不同,却都能够称王天下。所以建立王业有一定原则,而守住王业的办法却不相同。周武王靠叛逆的方法夺取政权,却又顺从君主的原则来治理国家,用武力夺取天下,又崇尚谦让的仁德思想;周武王夺取天下靠的是暴力,守业靠的却是礼制。现在强国致力于用武力兼并别国,弱国所做的事是尽力防守,从远古来说赶不上虞、夏两个时代,而近古时代不遵循商汤、周武王的治国原则。像商汤、周武王那样统一天的方法补被抛弃了,所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打仗的,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防守的。商汤、周武王统一天下的方法已经被塞堵很久了,可现在的君主没有谁能开启这些方法,因此,没有出现第四个像夏、商、周三代那样的朝代。不是英明的君主不能听进去我的这番话,今天我愿意用实际效果来说明这个道理。
古代的民众淳朴又宽厚,现在的民众乖巧而虚伪。所以在古代有效的方法就是把用道德教化民众放在首位;现在治理国家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法治放在前面而使用刑罚。这个古今不同的治理方法世俗之人是不能理解的。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不义,就是要确定民众所讨厌的,废除民众的所喜欢的。现在二者名实皆不同,不可以不弄明白。确立民众所喜欢的,那么民众就会被他们所讨厌的东西伤害;确立民众所讨厌的,那民众就会享受他所喜欢的东西。凭什么知道是这样呢?人忧虑就思考,思考了做事就能合乎法度;人快乐就放荡,放荡了就会产生喜欢安逸的懒惰思想。因此用刑罚治理民众就会畏惧,就不会有邪恶的事发生,没有邪恶的事发生,民众就可以享受他们的快乐了。用道义来教化就会放纵自己,民众放纵自己就会作乱,民众作乱就会被民众所讨厌的东西伤害。我所说的刑罚,就是实施道义的根本;而现在所说的义是暴乱的原因。治理民众的人,如果用他们所讨厌的东西去治理,最终民众一定能得到他们的喜欢的;如果用他们所喜欢的来治理,民众一定受害于他们讨厌的东西。
政治修明的国家,刑罚多而赏赐少。政治混乱的国家,赏赐多而刑罚少。所以成就王业的国家,刑罚有九分,赏赐有一分。削弱的国家,赏赐有九分,刑罚有一分。人的罪过有厚有薄,所以朝廷的刑罚有重有轻;人的善行有大有小,所以朝廷的赏赐有多有少。这两项是世人常用的法则。但是刑罚加在人民已经犯了罪的时候,奸邪就不会断绝。赏赐用在人民所认为“义”的上面,那么犯罪的事就不能去掉。刑罚不能除去奸邪,赏赐不能遏止罪过,国家必乱。因此,成就王业的国君,把刑罚用在人民将要犯罪的时候,所以大的奸邪才不产生;把赏赐用在告发犯罪方面,所以小的罪过也不致漏网,治理人民能够使大的奸邪不产生,使小的罪过不漏网,国家就治理好了。国家治,就必定强。一国这样做,他的国家就可以单独治安。两国这样做,战争就可以稍微停止。天下都这样做,最高的道德就会重新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杀戮、刑罚能够归于道德,而“义”反倒合于残暴。
古代人们聚集在一起群居,秩序混乱,所以要求有首领。如此看来,天下的人之所以愿意有首领,是为了追求天下安定。现在有君主而没有法规,它的危害程度与没有君主相同;有了法规而不能制止混乱和没有法规相同。天下的人都不希望没有国君,却又喜欢超越他的法律约束,那么天下的人就都会感到不明白。对天下民众来说没有比国家安全的益处大的事,而治理国家没有比确立君主的统治地位大的事。确立君主的原则没有比施行法治的意义大的;实施法治的任务,没有比除掉邪恶急需的了;去掉邪恶的根本没有比严厉刑罚更厉害的了。所以称王天下的君主用刑罚归劝民众;追究民众的过错,不理会民众的善举,用刑罚除掉刑罚。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
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候车之数。
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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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尉缭
军中之制,五人为伍,伍相保也;十人为什,什相保也;五十为属,属相保也;百人为闾,闾相保也。伍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诛。什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诛。属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属有诛。闾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全闾有诛。
吏自什长以上,至左右将,上下皆相保也。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于罪;知而弗揭者,皆与同罪。
夫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况国人聚舍同食,乌能以干令相私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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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邑令战死》原文及译文赏析
江阴邑令战死
(明)李诩
六月廿三日,邑父母钱公晚出擒倭,被杀,从公者二十余人皆死。
公先御之于石撞,矢尽继以瓦石,身被一箭,倭贼遁去。有团长吴兑死之,公祭以文曰:“鹤洲主人悯吴团长之死也而吊之。呜呼,予以千人拒贼之来,千人走而予独后,汝以百人追贼之往,百人免而汝独死。噫,予幸而汝不幸耶!哀汝所以伤予也,汝死矣,余哀而吊之,彼未死矣。不知前之走而免者与夫闻风而避者,其愧死乎否也?一劝一惩,风纪攸系,汝其有知,信予心而颔之。尚飨。”是文既书于轴,因无暇发,留于前库中。
公从兵宪①王公从古命,方率邑兵援靖江,不虞侵城之至也,得报,亟驰接战,身罹数刃,马跃陷泽中,不幸死。贼且持公首悬于营,募谍者得之,始克完殓。
夫公之死,非仓卒遘也,乃平日所素植也。夏季应支俸,己独不支,曰:“民伤如此,何以俸为?”潜以印印其里衣,已预计郊原之莫辨矣。呜呼伤哉!始闻倭信时,各乡民拥入城者几万计,王公将不纳,钱公独挺身任之,而民得以不及于难。王与任公②同入城,万民齐声呼曰:“惟苏州任兵爷救得小民,王兵爷在此,我等无靠。”哭声震天,余所亲见,诚哉莫作乱离人也。识者曰:“钱公之决于死亦王公有以激之当日因倭势大悍王公不欲出战仅侥幸城中钱公愤然跃马慷慨赴之卒陷不测。使王肯上下同心,以保民为计,钱公岂遽及此哉!”
钱公名錞,号鹤洲,湖广显陵卫官籍,嘉靖庚戌科进士,中时年二十六,战死时才三十一岁耳。
【注】①兵宪:领兵的长官。②任公:苏州领兵副帅任环。
1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信予心而颔之颔:点头。
B.不虞侵城之至也虞:忧虑。
C.身罹数刃罹:遭受。
D.乃平日所素植也植:这里指埋下。
1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鹤洲主人悯吴团长之死也而吊之 吾尝终日而思矣
B.汝其有知 其可怪也欤
C.夫公之死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D.以保民为计 秦以攻取之外。
18下列对原文的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介绍钱錞在抗倭斗争中的典型事迹及其死难经过与原因,刻画了一个果敢顽强、勇于自我牺牲的英雄形象。
B.钱錞不顾主将王从古反对,毅然挺身担责,接纳数万乡民入城,使他们免于倭患,体现了他爱民如子的情怀。
C.作者以倒叙手法开头,引发悬念,选取钱錞的祭文、“识者曰”等材料来组织篇章,使文章详略得当,文势起伏。
D.本文体现了作者对抗倭英雄钱錞的钦佩之情,但结尾纯客观地交代其名号、籍贯、履历、年龄等,与此前描写显示的情感不一致。
19.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钱 公 之 决 于 死 亦 王 公 有 以激 之 当 日 因 倭 势 大 悍 王 公 不 欲 出战 仅 侥 幸城 中 钱 公 愤 然 跃 马 慷 慨 赴 之 卒 陷 不测。
20.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1)不知前之走而免者与夫闻风而避者,其愧死乎否也?(4分)
(2)民伤如此,何以俸为?(3分)
参考答案
16.B 预料
17.C
18.D
19.(3分)
钱公之决于死/亦王公有以激之/当日因倭势大悍/王公不欲出战/仅侥幸城中/钱公愤然跃马/慷概赴之/卒陷不测
对两处给1分。误断两处扣1分,扣完为止。
20.(7分)
(1)(4分)
不知道那些以前逃跑而未死的人与那些听到风声就逃避的人,是不是羞愧万分呢?
译出“走而免”、“闻风而避”、“愧死”各给1分。意思相近即可。语句通顺给1分。
(2)(3分)
百姓困顿成这样,(我)凭什么领取薪俸呢?
译出“伤”给1分,译出“何以……为”给1分。语句通顺给1分。
附参考译文
六月二十三日,江阴县令钱公在晚上出城抗击倭寇,被倭寇杀害,跟从他抗倭的二十余人也都战死。
钱公先在石撞抵抗倭寇,箭射完了用瓦块石头继续投击敌人,自己被射中一箭,倭寇逃走。有个名叫吴兑的民团长官战死,钱公用祭文祭奠他说:“鹤洲主人哀悯你战死并且祭吊你。哎呀,我带领千人抗击倭寇来袭,千人撤走而我自己殿后;你带领百人追击逃走的敌人,百人都幸免于死而单单你死掉。唉,我是幸运的而你是多么不幸啊!哀怜你也是为了哀伤我自己啊,你死了,我哀悯并且祭吊你;那些没死的人,不知道那些以前撤走而免于死的和那些闻风逃避的'人,是不是该愧对死者呢?我(之所以)这样勉励一方惩戒一方,(是因为)这关乎社会风气和法度,你如果地下有知,应该会相信我的心意并且同意我。尚飨。”这篇文章写在立轴上之后,因为没有时间发布,就留在县衙前的库房中。
钱公奉总兵官王从古之命,正率领县里的士兵援救靖江,没有预料到倭寇突然到来,得到报告,立即飞马赶来作战,身中数刀,所乘马匹跃起陷入沼泽中,不幸而死。倭寇将要拿钱錞的首级在营房门前悬挂(示众),我方招募间谍得到了它,这才能够(身首合一)完整地殓葬。
钱公战死,(这种壮举)不是仓促之中偶然遭遇的,而是平素自己(加强)修养的结果。夏季应该支取俸禄,钱公单单不支取,他说:“百姓困顿成这样,还要薪俸干什么呢?”暗地里用印戳印染贴身衣服,(这说明他)已经预先估计将要战死沙场面目没法辨别了。哎呀真伤感啊!刚开始听到倭寇来袭的消息时,各乡蜂拥入城避难的百姓有几万人,王从古不欲接纳,钱公毅然挺身担责接纳,这些百姓才能够免于倭患。王从古与苏州知州任环一同进城,万民齐声喊道:“只有苏州的任兵爷才能救得了我们,王兵爷在这里,我们没有依靠。”哭声震天,我亲眼见到,确实别做乱离时候的人啊。有识之士说:“钱公决心战死,也是王从古的所作所为激愤了他,当天倭寇气势太强悍,王从古不想出战,只想侥幸躲在城中。钱公激愤地跃身上马,大义凛然地赴敌,最终身陷死地。假使王从古肯上下同心协力,把保卫百姓当作大计,钱公怎能这么快遭遇这个灾难呢?”
钱公名叫钱錞,号鹤洲,湖广显陵卫官籍,嘉靖朝庚戌科进士,考中进士时二十六岁,战死时才三十一岁。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
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
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WWw.wj62.COM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尉缭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地分)[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通其交往。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 ,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不得通行。采薪(之)[刍]牧者,皆成行伍;不成行伍者,不得通行。吏属无节,士无伍者,横门诛之。 逾分干地者,诛之。故内无干令犯禁,则外无不获之奸。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有方圆百里的地方,假如山、丘陵占国土的十分之一,湖泊、沼泽占国土的十分之一,山谷河流占国土的十分之一,城镇道路占国土的十分之一,薄田占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二,良田占国土的十分之四,可以用这些土地养活约五万个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其中的山、丘陵、湖泊、沼泽、山谷河流可以供给各种原料,城镇道路足够它的民众居住,这就是先古帝王制定的划分土地的定律。
现在秦国土地有五个方圆一千里的地方,可是能种庄稼的田地还不能占到十分之二,井田数不到一百万,国中的湖泊、沼泽、山谷、溪流、大山、大河中的原材料、财宝又不能全部被利用,这就是人口与广阔的土地不相称啊。成秦相邻的国家是三家分晋后的韩、赵、魏三国;秦国想要用兵攻打的是韩、魏两国。这两个国家土地面积狭小,而人口众多,他们的房屋杂乱地交错在一起;其中经商之民向上不能填报自己的姓名,在下面又没有土地和住宅,却领带狡诈的职业经商、从事手工业来维持生活;人们在山北山南和湖泽的低洼处挖洞居住的超过半数。这些国家的土地不够供养它的民众生存,似还超过了秦国民众不够用来住满他的国土的程度。猜想民众的心情,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是田地和房屋,可是三晋也确实没有,秦的田地等有多余也是一定的。像这种情况韩、赵、魏三国的民众也不向西进入秦国,原因是秦的士阶层忧愁而民众辛苦。我个人认为大王的官吏虽然聪明,而见解却错误了。他们所以不去争取三晋的人民,是吝惜爵位和重视免租免役。他们说:“三晋所以弱的原因,是由于三晋人民追求快乐,朝廷又轻易准人免租免役,轻易给人爵位。秦国所以强的原因,是由于秦国人民甘愿劳苦,朝廷又不轻易准人免租免役,轻易给爵位。如果我们也多给人民爵位,延长免租免役的时间,就是放弃秦国所以强的原因,造成三晋所以弱的原因了。”这就是大王的官吏重视爵位、吝惜免租免役的说法。我个人认为这种话不对。我们所以叫人民吃苦来加强兵力,是为了攻打敌国,实现自己的愿望。兵法说:“敌国兵力弱了,我们兵力就强了。”这是说我们没有失掉进攻的条件,敌人就失掉自卫的条件。现在三晋战不胜秦国,已经四代了。自魏襄王以来,他们野战打不过秦国,守城必定被秦国攻下,大小战争,三晋割给秦国的土地及其它损失,是数不过来的。像这样,他们还不屈服,是因为秦国仅能取得他们的土地,而不能夺去他们的人民。
现在大王发布大的优惠政策,凡是各诸侯国来归附的人,立刻免除他们三代的徭役赋税,不用参加作战。秦国四界之内,岭坡、土山、洼湿的土地,十年不收赋税,并把这些都写在法律中,足够招来上百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先时我说:“猜想民众的心情,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是田地和房屋,可是三晋也确实没有,秦的田地等有多余也是一定的。像这种情况韩、赵、魏三国的民众也不向西进入秦国,原因是秦的士阶层忧愁而民众辛苦。”现在赐给他们田地住宅,又免除他们三代的徭役赋税,这就是给他们想要的,又不让他们干讨厌干的事。这样,秦以外六国的民众没有不向秦来的。况且这不只是说空话,实际也是这样的。因为从各国来的民众充实了荒芜的土地,开发了那里的天然宝物,使一百万人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所创造的好处很多,难道仅仅是不丧失进攻的力量吗?
秦国的担心的是发兵去讨伐敌国就会贫穷,安定下来务农敌人就得到休息。这就是大王所不能将两方面都办好的事。过去三代国君都打了胜仗,可天下诸侯国却不服气。现在用秦原有的民众对付敌国的军队,而让新招来的民众从事农业生产,军队虽然住在国外上百天,国境内也不会耽误一点农时,这就是富国强兵两方面都能成就的功效。我所说的用兵,不是要全部发动尽数使用,而是要调查清楚国境内所能供给军队的粮食和草料。天下诸侯国有不服从的,那大王用这些军队在春天包围他们的农田,夏天去吃他们贮藏的粮食,秋天夺取他们已经收割的粮食,冬天挖出他们藏好的粮食,用强大的武力动摇他们的国本,用宽厚的文德安抚他们的后代。大王如这么做,十年以内各诸侯国中会没有与秦国不一条心的吗?大王为什么还要吝啬爵位,舍不得免除役赋呢?
伊阙和华阳之战的胜利,秦国军队砍了很多人头后又向东进攻。向东边进攻没有什么好处也是很明白的,而大王手下的官吏认为能建立大功勋,原因是这样能损害敌国。现在我们用没有开垦过的荒地招来韩、赵、魏三国的民众,再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这样对敌人的破坏同战胜敌人带来的破坏有同样的效果,而秦国又获得韩、赵、魏三国民众种的粮食,这不是进攻和生产两个方面都能做出成就的妙计吗。况且秦国在伊阙之战、华阳之战、长平之战中损失了多少呀?秦国原有的民众和招来的民众因战争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又有多少啊?我个人认为没有办法计算了。假如大王的臣子们当中,有人运用这些兵力,只使用这些兵力的一半来削弱韩、赵、魏三国的实力,使秦国强大,像取得三次战役的胜利一样大王一定会增加赏赐。现在我所说的方法,是让民众不服一天的徭役,官府不浪费多少钱,可是它却能在削弱韩、赵、魏三国的实力,使秦国强大方面远胜过那三次战役,大王却认为不可行,我就真的愚昧到了不明白的程度了。
齐国有个叫东郭敞的人,理想远大,希望自己能拥有极多财富。他的徒弟请求他救济,他不给,说:“我打算用钱财争取获得一个爵位。”徒弟很愤怒,离开他到宋国去了。有人说谎:“这个人爱惜没有获得的东西,因此还不如将钱先送给他现有的徒弟。”现在韩、赵、魏三国有民众而秦国还吝惜免除他们的徭役和赋税,这也是爱惜他们没有的东西,反而失去已拥有的徒弟吗?上古的时候有尧舜,当时被人称颂;中古时候有商汤、周武王处在君主的位置上而当时的民众都信服。这四位帝王,世世代代受到人们的称赞,但他们治理国家的方法却不能被以后的统治者拿来使用。现在如免除三代的徭役的赋税,那么韩、赵、魏三国民众就能全被招来了。这招来三晋民众的事不是靠大王您的贤明地在现在确立,而让后世的人替大王采用吗?那么看来不是圣人的说法特别,而是听从圣人的教导很难啊!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兵器,是杀人的工具。战争,是违反道德的行为。掠夺,是卑鄙的手段。所以王者讨伐暴乱,是为了申张仁义的。战国诸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抵抗外敌侵略,互相图霸称雄,因而战争。
战争这个问题,军事是手段,政治是目的。军事是现象,政治是本质。能弄清这二者的关系,就懂得胜败的道理了。政治是用来明察利害,辨别安危的。军事是用来战胜强敌,保卫国家的。
意志统一就能胜利,离心离德就会失败。布阵队形密集有利于巩固,行列疏散则便于使用兵器。士卒畏惧将帅超过畏惧敌人的就能胜利,士卒畏惧敌人超过畏惧将帅的就会失败,所以要预知胜败,就可以比较士卒畏敌还是畏将,用这个比较来预见胜败,就象用秤称物一样准确。将帅沉着,军队就会严整,将帅急躁,军队就会混乱。
出兵列阵有一般的法则,队形疏密有一定的标本,先后次序有适当的规定。这里所说的一般法则,不是用于追击和奔袭城邑的。前后次序紊乱了就会战败,所以对扰乱次序的人要处死。
布阵通常是面向敌人的,但根据情况也有向内的,也有向外的,有立阵,也有坐阵。向内是为了保卫中军的安全,向外是为了防备敌人的袭击,立阵是准备进攻的,坐阵是用于驻止和防守的。采取立阵还是坐阵,应该根据军队的进止(攻守)来决定,将帅总是居中指挥。坐阵的兵器主要使用剑斧[以备近战]。立阵的兵器主要使用戟弩[以利远战],将帅也是居中指挥。
善于抵御敌人的,通常先以正面兵力与敌作战,然始以机动兵力乘机打击它,这是必胜的方法。战斗时还要陈列斧钺,设置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杀。国家的存亡,官兵的生死,全都系于将帅的指挥。[能这样去指挥军队,]纵然天下有善于用兵的人,也是不能抗拒他的。
在敌我双方还没有交锋的时候,如果敌人前军呼噪是它兵力虚弱的表现,后军呼噪是它兵力充实的表现,前后都不呼噪的是有秘密的企图。虚、实、秘三者都是作战的形态。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
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亦不几乎!
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飘叶也,何不陷之有哉?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田,无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食不利,而又加重征,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尽在于地利矣。
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归于兵者强,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中军和左、右、前、后各军,都有分配的营地,营地四周围以矮墙,不能互相来往。将有营地,帅有营地,伯也有营地,各个营地周围都挖有界沟,并明确颁布营地的禁令,规定各“伯”驻地,不是同“伯”的人不得进入。如有不同“伯”的人擅自进入,伯长应惩罚他们。伯长不惩罚他们,就和他门同罪。军中纵横方向的道路,每隔一百二十步设立一个岗哨,根据人数和地形使岗哨能够监视到各条道路,负责限制行人往来,保障交通顺畅,除非持有将吏的符节一律不准通行。打架和放牧的人员,都要整队行动,不整队的不得通行。官吏没有符节,士兵没有整队的,都由担任营门警卫的军官惩罚他们。凡是越出自己营地范围,进入别人营地的,都应加以惩罚。这样,内部就没有触犯禁令的人,外来的奸细也就不难查获了。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题记:开塞即开已塞之道。商鞅所说的已塞之道就是商汤和周武王用武力统一天下的道路,他认为时代已经变化,反对用儒家仁政一统天下。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釱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开天辟地之后人类诞生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他们处世的原则是爱自己的亲人,喜欢私利。爱自己的亲人,就会区别亲疏,喜欢谋求私利,就会心存邪恶。人多,又都区别亲疏,心存邪恶为自己,那人类就会混乱。这个时期民众都尽力制服对方来竭力争夺财物,这样就发生的争斗。发生了争斗又没有一个正确的准则来解决,那人们就没有办法过正常生活。所以有道德的贤人确立了不偏不倚的正确标准,主张无私,因此人们喜欢仁爱这一准则。此时只爱自己亲人的狭隘思想被废除了,崇尚有才德之人的思想被确立了。凡是讲仁爱的人,都把爱护、方便别人当作自己的事务,而贤德的人把推举贤人当作自己的处世原则。人口众多,而没有制度,长期把推举贤人作为治理准则,就会发生混乱。所以,圣人顺应当时社会的发展形势,制定了关于土地、财货、男女等的归属权。名分确定了而没有制度不行,因此设立了法令;法令确立了而没有人来管理也不可,因此又设立了官职;官吏有了而没有人统一领导不行,所以设立了君主。君主确立了崇尚贤德的思想就废除了,而尊重显贵的思想又树立了起来。如此看来,远古时代人们爱自己的亲人而喜欢私利,中古时代人们推崇贤人而喜欢仁爱,近世人们的思想是推崇权贵而尊重官吏。崇尚贤德的人,所遵循的原则是推举贤人,可是设立了君主的地位,使崇尚贤人的准则没有用了。亲近亲人,是以自私自利为原则,而奉行不偏不倚的公正之道,使自私自利行不通了。这三个不同时代,不是做的事互相违背,而是人们原来遵循的规则有问题,所以人们原来重视的东西更改了,这是因为社会形势变了,而人们所要施行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所以说:统治天下的原则是有规律的。
君主统治天下的标准是一个方面,而大臣辅助君主治理天下的标准又是一个方面,他们所奉行的的原则不同,而他们所遵行的准则却只有一个。所以说民众愚笨,那么智慧就能称王天下;世上的人聪明,那么雄厚的实力就可称王天下。民众愚笨就会力量有余而智慧不足;世上的人聪慧,就智七有余有实力不足。人的本性:不懂就要学,力量用尽了就会服输。所以神农教会人们从事农业生产而称王天下,这是因为人们要学习他的智慧;商汤和周武王创造了强大的实力而征服了诸侯,这是屈服他的`实力。民众愚笨,心中没有知识,就要向别人请教;贡人聪明,可是当用尽力量时就会屈服。所以靠智慧称王天下的就会抛弃刑罚,用实力来征服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教化民众。
/>圣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局限于现状。效法古代就会落后于时代,局限于现状就会阻碍社会民发展。周朝不效法商朝,夏朝不效法虞舜时代。三代统治方式不同,却都能够称王天下。所以建立王业有一定原则,而守住王业的办法却不相同。周武王靠叛逆的方法夺取政权,却又顺从君主的原则来治理国家,用武力夺取天下,又崇尚谦让的仁德思想;周武王夺取天下靠的是暴力,守业靠的却是礼制。现在强国致力于用武力兼并别国,弱国所做的事是尽力防守,从远古来说赶不上虞、夏两个时代,而近古时代不遵循商汤、周武王的治国原则。像商汤、周武王那样统一天的方法补被抛弃了,所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打仗的,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没有不防守的。商汤、周武王统一天下的方法已经被塞堵很久了,可现在的君主没有谁能开启这些方法,因此,没有出现第四个像夏、商、周三代那样的朝代。不是英明的君主不能听进去我的这番话,今天我愿意用实际效果来说明这个道理。
古代的民众淳朴又宽厚,现在的民众乖巧而虚伪。所以在古代有效的方法就是把用道德教化民众放在首位;现在治理国家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法治放在前面而使用刑罚。这个古今不同的治理方法世俗之人是不能理解的。现在社会上所说的不义,就是要确定民众所讨厌的,废除民众的所喜欢的。现在二者名实皆不同,不可以不弄明白。确立民众所喜欢的,那么民众就会被他们所讨厌的东西伤害;确立民众所讨厌的,那民众就会享受他所喜欢的东西。凭什么知道是这样呢?人忧虑就思考,思考了做事就能合乎法度;人快乐就放荡,放荡了就会产生喜欢安逸的懒惰思想。因此用刑罚治理民众就会畏惧,就不会有邪恶的事发生,没有邪恶的事发生,民众就可以享受他们的快乐了。用道义来教化就会放纵自己,民众放纵自己就会作乱,民众作乱就会被民众所讨厌的东西伤害。我所说的刑罚,就是实施道义的根本;而现在所说的义是**的原因。治理民众的人,如果用他们所讨厌的东西去治理,最终民众一定能得到他们的喜欢的;如果用他们所喜欢的来治理,民众一定受害于他们讨厌的东西。
政治修明的国家,刑罚多而赏赐少。政治混乱的国家,赏赐多而刑罚少。所以成就王业的国家,刑罚有九分,赏赐有一分。削弱的国家,赏赐有九分,刑罚有一分。人的罪过有厚有薄,所以朝廷的刑罚有重有轻;人的善行有大有小,所以朝廷的赏赐有多有少。这两项是世人常用的法则。但是刑罚加在人民已经犯了罪的时候,奸邪就不会断绝。赏赐用在人民所认为“义”的上面,那么犯罪的事就不能去掉。刑罚不能除去奸邪,赏赐不能遏止罪过,国家必乱。因此,成就王业的国君,把刑罚用在人民将要犯罪的时候,所以大的奸邪才不产生;把赏赐用在告发犯罪方面,所以小的罪过也不致漏网,治理人民能够使大的奸邪不产生,使小的罪过不漏网,国家就治理好了。国家治,就必定强。一国这样做,他的国家就可以单独治安。两国这样做,战争就可以稍微停止。天下都这样做,最高的道德就会重新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杀戮、刑罚能够归于道德,而“义”反倒合于残暴。
古代人们聚集在一起群居,秩序混乱,所以要求有首领。如此看来,天下的人之所以愿意有首领,是为了追求天下安定。现在有君主而没有法规,它的危害程度与没有君主相同;有了法规而不能制止混乱和没有法规相同。天下的人都不希望没有国君,却又喜欢超越他的法律约束,那么天下的人就都会感到不明白。对天下民众来说没有比国家安全的益处大的事,而治理国家没有比确立君主的统治地位大的事。确立君主的原则没有比施行法治的意义大的;实施法治的任务,没有比除掉邪恶急需的了;去掉邪恶的根本没有比严厉刑罚更厉害的了。所以称王天下的君主用刑罚归劝民众;追究民众的过错,不理会民众的善举,用刑罚除掉刑罚。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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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于是遂出垦草令。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先秦只有法家实现了其学说主张,对分裂的乱世进行了强有力的改革,十分有针对性,而且对后世政治影响深远,也是唯一对后世政体有用处的思想。而在战国各国的变法潮流中,只有商鞅变法是最成功的,商鞅之法在秦国实行了二十余年,秦国“兵革强大,诸侯畏惧”,但也正因为商鞅之严刑峻法,治标强而有效,但不治本,在历史上商鞅也落下了个“作法自毙”的难听嘲讽。最典型的“史家绝唱、无韵离骚”《史记》的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个人觉得司马迁的评论这才叫刻薄,别忘了司马迁正是受害于汉所沿秦代之法“宫刑”才愤而著书,每每思及身受宫刑,他自己说“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秦法谁炮制的?商鞅。他能对商鞅有好评价吗?鄙人还认为,以道德来指责或评论政治人物是肤浅的行为,谋略和学说本身无善恶,运用到国家政治中不可简单以道德来评价。
商鞅的思想在当时非常可贵,主要总结为如下几点:
一、“圣人不法古,法古则后于世”(《商君书开塞》)的先进的发展变化的历史观。商鞅很犀利大胆的认识到现实社会的出路不在于法古,而在于变法更礼;他亦认识到每一朝代都各具其时代的政治特点,这些特点主要的决定于当时历史条件;
二、人性功利论
商鞅认为人的一生就是在好利的本性支配下,追逐名利的一生。“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由于利益,儒家所提倡的礼仪对人的行为不起任何约束作用:“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商鞅以人性功利论为富国强兵的国策提供了指导思想,所以后人多简单粗暴的评论其为功利主义。商鞅对人性的理解,历来见仁见智,我个人倾向是比较认同的,有其合理的一面。
三、双刃之“法”
在法家诸多流派中,商鞅以重视法律而独成一家。虽也谈术与势,但其法制理论更为细密。其提出的主要作用:“法能定分”(《商君书定分》),以立法明分,即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分界,而反对以私害法,秦法对私斗处分是极严极重的;“法能胜民”(《说民》篇)商鞅明确提出法律是君主权柄(权制断于君),主要功能就是强制民众和镇压民众。商鞅仅选自.作文 仅把民众看为是肉猪一样的统治对象,并建议“焚诗书”,采取“偶语者弃市、谤者族”的高压苛法,也为秦朝埋下了祸根。后世韩非发展完善为“禁心、禁言、禁事”直接执行彻底愚民,剥夺言论自由;“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为秦始皇焚书提供了理论指导。
商鞅的苛法,来自于他对人民道德品质的最恶打算,他认为所有的人民都是奸民,君主应当充分认识民众奸猾的本性“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而强”,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在秦国推行了“轻罪重罚”的主张。“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以杀止杀,以暴止暴,这样的施政手段,一旦君主智蒙,必然不可避免的出现暴政酷刑、民无宁日的悲惨局面。然后,后来发生的事我们都知道了。
四、耕战之策
奖励、以法保障耕与战,其主张接近残酷,但就当时环境来说也是解决分裂,走向一统的最可行措施。这个就不多说了~
综上所述,商鞅的法治在先秦很有典型性,他提出的“刑无等级、一断于法”的主张,在当时的思想家中领先历史一步。最后他的以身殉法,在思想史中留下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痕迹。无论你是否赞同他的政治主张,但是不可否认,于自己的学说,他是一个义无反顾的殉道者;于自己的君主,他是一个大无畏的喋血忠臣,于自己的时代,他更是一个敢作敢为的英雄,值得敬佩。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尉缭
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亡长得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身死家残;复战得首长,除之。亡将得将,当之;得将不亡,有赏,亡将不得将,坐离地遁逃之法。
战诛之法曰: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千人之将得诛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将,大将军无不得诛。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古时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人民纷乱无序。所以圣人划分贵贱,制定爵位,建立名号来区别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由于国土广阔,人民众多,物产丰富,所以分设五官来管理。人民中多就会产生奸邪之事,所以创立法制作为行为标准来限止奸邪产生。所以有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五官的分职、法律的限制,(行事)不能不慎重。处在君位而命令行不通,那就危险了;五官已经分职,却没有常规,那就乱套了;法度已经建立,而私惠风行,那么人民就不惧怕刑罚了。只有国君尊严,法令才能行通;官吏清明,政事才有常规;法度分明,人民才惧怕刑罚。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从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众不服从法令而希望国君的尊严,即使国君有尧舜那样的智慧,也不能统治。明君治理天下,遵照法度来处理政事,按照功劳行赏。凡是人民奋勇作战,不畏死亡的,是为了求得爵禄,明君治理国家,战士有斩得敌首、捉得俘虏的功劳,一定让他的爵位足以荣耀,俸禄足够食用。农民不离开乡村,足够奉养双亲、供给军需。因此士兵才肯殊死战斗,农民才不惰怠。
今天的国君却不是这样,他们抛开法度而以个人的智慧治国,舍弃功劳而以其人的声誉封赐。所以军士不肯作战而农民外迁。我听说疏导百姓的关键在于国君的倡导。农民,可以使他们务农作战,也可以使他们游走求官,还可以使他们致力学问。这些都在国君的赏赐(因何而行)。国君依照战功行赏,人民就奋勇作战;国君依照人民所读《诗》、《书》赐予爵禄,人民就致力学问。人民趋利而行,好比水向低处流一样,是没有选择的。人民可以获利而乐于作的事,取决于君主的赐予。凭瞪眼睛、撸胳膊而表现勇武的人获利,垂拱无为而只知高谈阔论的人得利,成年累月依附权贵的人得利。尊崇以上三种人,他们没有功劳而得到好处,那么,人民就要放弃农战而搞这些事情了,或者用空谈去求得爵禄,或者依附权贵而祈求好处,或者用悍勇去争得利益。所以从事农战的人民日益减少,而游荡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那样,就会国家混乱,国土割削,兵力弱而国君地位卑微。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国君抛开法度,而相信虚名。
所以,明主重视法度,不合法度的言论不听,不合法度的行为不推崇,不合法度的事情不做。言论合乎法制,就听从;行为合乎法度,就推崇;事情合乎法度,就做。所以国家政治清明,国土扩大,兵力强大,国君地位提高。这就是政治清明的最高境界。做国君的不能不加以明辨呀。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薮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谿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谿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地。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寡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
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威而民苦也。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强,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兵强。”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者于律也,足以造作夫百万。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圹什虚,也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三世战胜,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虽百宿于外,竟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竟内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围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陈其宝,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内,诸侯将无异民,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
周军之胜,华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犹以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臣窃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之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臣之所言,民无一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则臣愚不能知已。
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万金。其徒请赒焉,不与,曰:“吾将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爱于无也,故不如以先与之有也。”
今晋有民,而秦爱其复,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以亡其徒乎?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三王者,万世之所称也,以为圣王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是非王贤立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商君书》读后感(一)
《商君书·更法第一》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秦孝公想要变法,征求身边臣子的意见。大夫甘龙和杜挚表示反对,认为官吏和人民都习惯旧法,应依据旧法治理国家。而商鞅则极力支持变法,他认为法律与政策应该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的需要,而不能一味效法古人。秦孝公对于商鞅的说法大为赞赏,决定变法。依据《史记》,新法组织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实行连坐政策,爵位、俸禄都依军功大小而定,奖励耕织生产。法令实行十年,秦国人民十分高兴。路上不会拾取别人的遗物,山中没有盗贼,家家富裕。人民勇于替公家作战,而厌恶私人打斗,治安情况有很大好转。变法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商鞅与秦孝公的讨论反映了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这种思想可以从很多方面得到验证。庄子认为,万物的量是没有穷尽的,时序是没有止期的,得失是没有一定的,事物的终结和起始也没有定因。因此,世上万物都具有局限性,既不存在绝对正确的事物,也不存在绝对错误的事物。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是由时间、空间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所以,一切事情都受限于时间、空间、历史条件。韩非在《五蠹》一章中写道:“刑法不过是结合当时人情风俗行事。所以政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措施也要适合已经变化了的政事。”说明的也是这个道理。
有很多实例可以表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非常重要。“减灶”与“增灶”,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却都取得了成功,原因就在于将领能够结合具体情况、利用敌人的性格特点。战国时魏将庞涓率兵攻打韩国,齐王派孙膑抵抗庞涓。孙膑利用庞涓的骄傲自大,采用“减灶”法来麻痹他 。孙膑进入魏国领土后,最初建十万个炉灶,第二次建五万个炉灶,第三次建两万个炉灶。致使庞涓以为齐国军队溃散,率兵追赶,最终中了圈套,被孙膑打败。三国时期诸葛亮与司马懿对峙,计划退兵,又担心司马懿追赶。他利用司马懿谨慎多疑,采用“增灶”法让司马懿产生疑虑。 命令道:“营内一千兵,首日掘两千灶,次日掘三千灶……每日退军,增灶而行。”致使司马懿误认为蜀军表面退兵,实际在暗中添兵,因此不敢发动攻击,诸葛亮得以安全退军。由此可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制定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守株待兔”的故事。宋国农民平白无故在树下捡到一只撞飞致死的兔子,就放弃农活,等在树下,希望再捡到兔子,但他没有如愿。他不懂得变通、一味因循守旧,是注定要失败的。
尽管《商君书·更法第一》中讲述的事件离我们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其中商鞅倡导的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现在许多中国人都在提倡学习美国,但是美国与中国存在着历史、社会背景、发展状况等各方面的差异,适用于美国的政策未必全部适用于中国。只有对于中国的境况进行透彻的了解与分析,才能制定出最适合中国发展的政策。
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拥有一技之长。有一些家长看到别人孩子学什么就让自己孩子学什么,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每一个孩子都具有独特的天赋,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天赋,寻找到适合他学习的东西。一味的顺应大流,对于孩子的发展是没有裨益的。
从学习的角度来说,学生的特长与弱点各不相同。有的人适合学文科,有的人适合学理科;有的人适合学代数,有的人适合学几何;有的人适合死记硬背,有的人适合理解性背诵;有的人适合在早晨学习,有的人适合在晚上学习。每名学生应该结合自身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科目和学习方法。
总而言之,当今是一个技术进步快、环境变化大的时代,认真领会《商君书·更法第一》中阐述的“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对于我们的工作与生活都大有裨益。
《商君书》读后感(二)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开塞》、《划策》等十数篇,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兼用归纳演绎,首尾呼应。有时也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借代等修辞手法。《徕民》篇运用了“齐人有东郭敞者”的寓言,以增强说理的效果和形像性。说明体有《垦令》、《靳令》、《境内》等篇,是对秦政令的诠释。辩难体有《更法》,通过人物对话相互驳辩来阐述中心论点,司马迁录入《史记。商君列传》,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张。《商君书》“更法篇”集中反映了秦国商鞅的更法思想,展现了以商鞅为代表的变法进取思想和以甘龙和杜挚为代表的墨守成规思想之间的斗争,揭示了君主的治国之道,即欲治理好国家,必须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变法更礼。
商鞅在历史上落得了一个残忍滥杀,针对百姓的恶名。商君的确是主张用权术统驭百姓巩固政权,可是统驭百姓不等于反对百姓;巩固政权也不等于牺牲人民,权术更不等同阴谋,这个逻辑关系一定要理清楚。贯穿全书,商君都在论述如何富强国家造福百姓,这就是很好的证明。当得起暴君酷吏之名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其初衷是为了盘剥百姓而自己得益,以压迫榨取为目的。有句话形容的很恰当,商鞅是个一生“尽公不顾私,极心不二虑”的人。在他的心里,强国和利民是统一的方向,需要君主和百姓心无二致地齐心努力。
商鞅或许是把人心简单化了。在他眼里,人民生来就为追名逐利,并无二致。他对于名利的论述甚为详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民之生,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之常,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一个个人民在商鞅严重俨然变成了一台台机器,只会按照大自然为他们编写好的.程序,也就是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温饱解决了就追逐名利的复制品。因为总结出人性的简单,商鞅主张用权术赏罚来调控人心的简单喜怒志欲,使其无一例外地变成忠心为国的助推器。
我对商君,尊崇有之,敬服有之,批判有之,更多的,是理解。我理解他治国强兵的梦想,理解他强国等于利民的逻辑,理解他剑走偏锋的想法与胆识,更理解他作为改革先锋的孤独与压力。他不是残忍也不是嗜血,只是为了效率和成功运用了极端的手段试图纠正他认为的社会弊端,只为了心中那个兼济天下,造福苍生的梦想。在他心中,开始的牺牲是为了最终造福天下。当然,这对那些没有犯罪被连坐的人们也许是不公平的,如果我身为其一自然也会怨愤不已,但我还是要说,评价这件事情的功过得失不能只用放大镜对准了国家和个人之中的某一方。事实是秦国风气清明,继而扫灭六国统一了天下,消弭了六国相争的战祸,的确是给烽火中受苦的人带去了福祉的。
人类文明只能在不断的尝试和修正中前进发展,当然所谓的前进发展也未必是合理的方向,而是多方势力的较量中不断有占领上风者,控制了政治法律使之更为自己服务罢了。而前进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则源于前人的经验教训,这也是研究历史的价值所在。后人没有权力在知道事态结果,或是只看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去指责前人的不是,尤其是商君这种没有多少历史可以参询的前人;商君的后人又有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完美得不被自己的后人所指责呢。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
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
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 《商君书》垦令原文及译文 ●
作者:商鞅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
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
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
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
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
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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