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合集三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吧!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篇1
根据嘉郊办字(20xx)88号《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队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工作,在郊区工委、农林局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上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法,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落实并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标,现将我队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宣传
为了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林木资源,结合国家重视生态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我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森林法》、《刑法修正案》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通知的`形式印发到三镇政府、各村委会、木材加工厂和集贸市场。同时,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林业工作动态和林木保护方面的典型事迹,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遵纪守法,爱林护林。
二、森林采伐管理
我市是一个少林地区,加之地处戈壁深处,造林绿化对防风固沙、吸尘减噪、改善区域小气候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市的林木绝大部分属于防护林,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以轻度抚育间伐为主,严格控制林木资源消耗。为了严格控制采伐量,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林木资源,在林木采伐中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农民除修建居民点、搭建日光温室等生产生活需
要少量木材审批外,其它性质的林木采伐一律限制审批,并对林木审批采伐程序、作了重新调整和规范。一年来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63份,采伐林木270.46余立方米。
三、林地林权管理
我市的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始终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一年来没有出现毁林开垦和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
四、加大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力度,搞好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
根据我市公益林管护的实际,对护林员进行了工作职责和专业技术培训,签订了管护合同和目标责任书,所有管护人员均已持证上岗。
五、木材市场管理
关于“清理整顿木材市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通知”精神下发以来,林政队对木材市场的管理工作作了新的按排部署,尤其对全市包括三镇的各个木材(木制品)经营(加工)户逐一上门检查清理,核实木材来源和进货渠道,下发通知开展清理登记和验证换发证工作,一年来累积换发新加工许可证6份,使我市的木材市场和经营加工户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六、木材运输管理
为了加强木材运输的管理,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林政人员在交通要道和全市范围内开展稽查,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砍滥伐、毁坏林木、非法交易和非法运输木材等行为。截止10月底
共办理木材准运证8份,运输木材102.2立方米,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在发证、签证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乱发证、乱签证。
七、林政案件的查处
近一年来,市林政稽查队组织三镇林镇人员认真学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狠抓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并经常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尤其在冬春季节及乱砍滥伐高峰期下发严格文件、张贴通知,在公路设卡和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无证采伐、无证运输等违法案件及时从严查处,截止目前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起(违章运行),查处1起,凋处林木纠纷4起。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工作人员亮证执法,坚持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办事,没有自收自支现象,也没有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伪造、盗卖准运证,乱收费以及以罚代法等行为。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我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
重点抓了林业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等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优患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护林认识,行动上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
2、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林业行政水平,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全区现有具备林政执法资格人员54名,所有林业行政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业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度。公开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等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
3、加强林政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经营。
为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竹及其制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对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经营户进行逐户清理、登记、限期清运。对无证运输木材的经营户进行查扣并依法处罚。目前,我区公益林区内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也得到了彻底遏制。在全区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木材及其制品的收购、经营、加工、运输的规范秩序,保障了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林区的.安定和谐。
4、严格程序,限额采伐。
严格控制林木过量采伐,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途径。为规范木材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并使采伐迹地得到有效的更新,我局在下达给各个乡镇的年度木材采伐限额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木材采伐所必备的条件和执行的程序,各林权持有人申请采伐必须经行政村、乡镇(街)同意后逐级申报,并报送更新作设计书、更新造林承诺书。一年来,我区共办理采伐证114份,采伐蓄积8049立方米。采伐总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5、加强林地保护,依法用地。
近年来,随着工业园区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征占用林地的面积等数都大幅上升。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用地,做到合法、合理使用林地,杜绝林地无序流失,林业局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的管理力度。
对在建项目依法审查其合法性,凡是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勘验,帮助其申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凡是未采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下达停止侵占林地建法通知书。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区共办理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批11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3.7106万元。
6、检查监督,强化公益林区管护责任。
金安区共区划国家级、省级公益林24万亩,主要分部在南部四个山区乡镇、中部一个丘陵区乡和一个国有燕山林地。为强化对公益林的管护,我局除加强对落实管护责任,补偿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外,还开展了针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护林占是否到位、到岗,爱护责任是否到人,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到户,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乱占、偷占公益林区林地等违法行为。
7、活化机制,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我区林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局,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市林业部门统一部署,我区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
责任主体,保障林农权益。目前,全区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录已全面结束。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形式的推行,极大调动了林权所有者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我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我区共引进社会造林资金5780余万元,发展苗木花卉7800多亩。
8、存在问题。
一年来,经过全体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不足。
1、我区林地地类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乡镇林业站力量单薄。单靠林业主管部门现有力量无法保证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进行全面监测到位。
2、林政执法、资源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9、下一年工作重点。
继续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森林条例》。把2011年作为全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年,强化资源林政的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木材生产限额计划,严格按照 “十二五”限额计划进行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完善林木采伐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
2、强化伐区更新造林监管工作,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树立“即要管采伐、又要管种植”的思想,加大伐区采伐后的更新造林的监管力度。实行伐区更新造林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依法查处未批就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乱占林地的行为,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4、抓好资源林政管理的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木材和林副产品经营加工管理。明确木材经营加工的准入条件,减少木材经营加工的投机行为,支持和鼓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投资建基地。
二是加强野生树木采挖移植与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林区内私挖滥采林木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推行资源林政奖惩制度,增强乡(镇、街道)林业站及木材检查站主动管理的责任意识。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林政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野生树木采挖、森林保护等方面的宣传。五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我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坚持以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核心,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建立、健全资源林政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在万源市委、市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一、真抓实干,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全面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活动,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行为
今年年初,针对我市由于20xx年人工商品量采伐量大,采伐时间集中,监管没有及时跟上,一度出现林政秩序较混乱的局面,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一是对全市所有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彻底的整顿。对违法行为的进行了严厉查处,如:对万源市银发胶合板厂和万源市鸿光加工厂,收购的木材数量超过运输证数量行为,给予了警告,分别处罚款26000元和6500元;对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加工企业(31户),进行整顿和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对万源市恒基木材加工厂因场地设置不合理(地处烟霞山入口处罗文三溪口),社会反响大,已责令于6月15日前搬迁完毕;对没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过期的24户带锯加工店依法取缔关闭,当场或限期撤除了加工机械,并没收木材15立方米,罚款200元。二是通过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整顿,规范了经营加工企业的行为。各加工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守法经营(加工)合同书》(共签订59份),照章办事,按章追责(一年内发现有两次违规行为则予以取缔);严格要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只能收购有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必须建立收购销售台帐,以备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万源实际,对三家较大加工能力的企业,要求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降低设计生产能力,不新上生产线,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搞好加工生产。三是严格控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已决定在20xx年底前不再上报审批各类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2、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1)商品林采伐。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把握重点环节。一是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关。要求设计人员必须深入伐区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对铁路和主要公路两边、场镇周围、主要河流沿岸、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自然生态敏感脆弱区禁止采伐作业设计,违规设计将追究设计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关责任。二是采伐监督关。采伐作业时,现场监督人员(所在乡镇派人)必须到现场,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并对每天采伐的林木进行检尺登记汇总,当采伐量达到采伐证规定的蓄积量、出材量、面积三项指标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采伐。三是伐区验收关。采伐结束时间(12月31日)一到,必须停止采伐,及时组织人员对伐区进行验收和木材清库,若发现有违规采伐和超面积、超蓄积、超范围采伐的严肃查处。四是木材流通关。木材经营单位凭木材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品材,并与县级林业部门签定守法经营保证书,由木材经营单位或林木所有者凭林木采伐证和木材经营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证。林业站和检查站加强对商品材运输的监管和检查。今年共设计商品林采伐蓄积10000立方米,实际完成采伐蓄积8700立方米。
(2)非商品材采伐。坚持分级发放采伐证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在年内下达的采伐限额内审批发证。生产的这类木材保证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禁止上市销售转化为商品材进入流通领域。对此,已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采伐。《森林法》规定,农民采伐其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这类林木的采伐管理是由林农申请,村(社)证明,镇、乡政府派员核实审批;需进入市场销售运输时,须林业站签署意见,再报林业局审核办理木材运输手续。并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加大林木采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与偷拉盗运行为
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上,切实做到“山上管住”。市人民政府经过研究决定,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从源头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市政府与个乡镇政府、市林业局与各片区林业站分别签定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商品林采伐时由乡镇、片区林业站派专人现场监督采伐,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监管及业务指导工作,采伐结束后,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深入伐区进行检查。市森林公安分局加大对林木非法采伐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通过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惩治违法犯罪,起到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如:皮窝乡赵家河村三社村民王跃义以收购房前屋后林木为名,与本村四社村民苟国文联系买山砍树,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本地村民4人在苟国文的自留山砍伐华山松及其它林木170余株,折立木材积54。38立方米,并加工制材准备销售,经群众举报,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派出警力调查取证,查实了王跃义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20xx年3月13日,经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王跃义因滥伐林木被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又如:今年10月30日,河口镇村民陈猛因滥伐林木29余立方米被依法逮捕。通过对这些滥伐林木行为的重处,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对村民起到了极大的教育作用。同时,在临近年末之时,针对偷拉盗运现象有所抬头的现象和趋势,我们将认真组织力量,加大对偷运行为的追踪打击力度,并在市境内主要木材运输通道和进入林区关键道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重点加强林区货源管理和林区林政资源秩序维护。
4、严格活立木移植管理
随着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步伐的加大,各地对大径级绿化树木的需求量大。近年来,我市有采集银杏、桂花树外运的情况。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3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必须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采集证、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我市已于20xx年以万林资发[20xx]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立木移植管理的规定》对此进行了规范。今年,再次以市政府办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全市已停止新办活立木移植的采集许可证,同时对去已采集假植的活立木进行了清理,严格运输管理。
5、认真清理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局
为保证林业队伍廉洁从政,公正执法,严禁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市政府要求林业系统职工做到“四不准”,即:一不准林业职工参与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等与自身管理工作相关的营利活动;二不准林业职工代办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活立木采集证及运输证;三不准林业职工为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运输等业主牵线搭桥;四不准为处理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木材等通风报信,串通一气等行为。各部门自查清理,对有介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职工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若隐瞒不退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通过认真清理,共查处(或自己申报)7名林业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林业经营有关的利益格局。新店乡林业员参与木材经营,林业公安查获收购无采伐证柏木4。987立方米,木材被没收,处罚款2000元,并给予其相应组织处理。另6名间接参与木材经营的职工现都已退出。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林业局制订了《纪律承诺书》,局长与每位职工签订。
二、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一)切实搞好森林资源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它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加快林业体制改革与发展,将森林区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要把我市430万亩森林的区划界定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完善所有图、表、数据库等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为此林业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技术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转变林业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工作重点将从过去的成片造林绿化为主转移到以森林经营为主和统筹城乡绿化上来,从数量型扩张转移到质量型提高上来,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产业强林。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成立了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4人专门办公,专门负责林改具体日常事务,现正在稳步推进罗文、青花两镇集体林改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后全市推广。
(二)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随经营、随防治”的责任制度,全年发出预测预报2次30份,实施人工监测面积340万亩,测报准确率86%;全市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5600亩,开展有效防治5600亩(其中无公害防治4600亩),无公害防治率为82%,成灾率为零,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全年实施产地检疫苗木10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木材3000立方米,杂竹160万根,调运检疫率96%,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各项控制目标。今年5月罗文镇13村2社集体林发生松毛虫害550亩,我局及时排出技术员实地监测指导,从省检疫总站调购2200斤敌敌畏烟剂实施化学防治,控制了虫害蔓延,防治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林地管理。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少占和不占林地,减少林地资源流失,市局加强了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对征(占)用林地报告进行每宗地现场勘验,严格按政策审核上报;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积极为其搞好服务,根据实际需要,也要使其尽可能地少占一些林地,同时落实好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全年共计初审上报审批征用林地2宗1509亩。二是对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的情况,则采取逐户调查核实上报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三是对违法征(占)用林地的情况,严厉查处,限期恢复。在今年开展的林地专项检查行动中,除“新农村”村道公路建设中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外,未发现有其它违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
(四)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加强资源保护。
我市现有从事森林管护专兼职人员600余人,林业局成立了森林管护大队,各片区林业站成立了管护中队,各乡镇由专职管护员组建了森林管护队,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职责。森林管护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常年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有力地巩固了森林“三防”体系建设,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三、存在问题。
一是林政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林地面积大,管理的工作量特大,靠林业主管部门单一力量无法保证效果。特别是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现有力量无法监测到位。乡镇人民政府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因此,应主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现实情况是,乡镇只一名林业员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大多从事的是非林业工作,人、事管理关系在当地,与林业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的联系甚少,致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脱节。这是需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林政执法、资源管理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