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是时候在工作总结中好好总结过去的成绩了。怎样写工作总结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年度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1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扫组发〔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变化、新特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抖擞志气,提振精神,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断巩固深化斗争成果,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努力实现常治长效的使命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发动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强化行业监管、建强基层组织,注重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动,注重扫黑除恶与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结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为新时代现代化强镇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线索排查,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1、畅通线索渠道。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帮派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警并移送打击。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省扫黑办转办和市扫黑办交办、县扫黑办、镇扫黑办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转交分流,对案件侦办动态跟踪、督促办理,不断提高打击精准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2、强化常态排查。建立日常排查、移送移交、核查反馈的长效线索核查机制。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和系统内常态化基础排查,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业务职能抓好常态化专业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抓好常态化行业排查,并及时做好线索移交、核查办理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3、提高核查质效。镇扫黑办每季度组织抽查1次线索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尽快查实查结。对“查否”线索及群众反复举报线索视情提级核查、交叉核查,确保查深查透。成立线索审核专班,以3人以上集体讨论的形式确定线索核查结论,严格落实核查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并终身负责。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纪委、镇派出所
4、落实举报奖励。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热情。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铁拳严打。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打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犯罪团伙,侦破一批帮派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帮派恶犯罪分子,查扣一批涉案资产,移交一批帮派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扫黑打财打伞同步进行,确保打深打透。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6、跟进深挖彻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运用好领导领办、提级督办、异地查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7、深化部门联动。建立帮派和重大涉恶案件镇级政法单位统一把关制度,严格落实全镇帮派涉恶案件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制度和全镇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帮派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派出所立案侦办的帮派涉恶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明确承办人员并及时同步介入,开展“惩腐打伞”案件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纪委监委、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8、严格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聚焦本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排查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对行政处罚大要案要实行备案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名单,组织开展行业整治回访,定期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镇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年向镇扫黑办报送滚动排查、专项整治“一案一整治”等总体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9、加强乱点整治。纪委监委、政法部门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坚持常态化对接,认真落实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和通报反馈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督办问责。对帮派涉恶案件发出的“三书一函”要报镇扫黑办备案。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将“三书一函”作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的切入口,收到“三书一函”7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镇扫黑办,推动“三书一函”按期回复率、到期整改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0、深化组织整顿。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认真抓好“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的.落实。推行镇乡干部包联、选派第一书记及结对单位帮扶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村,由社区党(工)委书记带头挂包,并视情选派党员政法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或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压实整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严格审核监管。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村“两委”换届和村“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在镇委对拟任人选资格全面审查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联审,做到定期审核治理。村党组织书记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刑事拘留、速捕的,经镇委研究,一律先停职或直接免职,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镇组织办
贵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2、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织文艺汇演、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健全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严督实考,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13、优化考核评价。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评价,科学赋予分值,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反映全镇各有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并科学赋分,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强化激励约束。健全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查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无黑、无恶、无霸店为主题的“三无”创建活动、激励各部门创优争先,带动常治长效机制成型入轨。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扫黑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三级书记抓扫黑”,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认真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政府要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等方式,每半年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责任,对全镇扫黑除恶斗争情况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通报。落实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情况、推动工作。
(二)优化机构力量,提供工作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参照扫黑除恶斗争架构,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资源配置。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镇级成立全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明确相关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镇扫黑办加强对经费的统筹管理,确保工作专班正常运转,并为大案要案侦办提供资金补助和奖励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参与单位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取得最大成效。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洪井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加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洪井乡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乡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洪井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申宇清同志、政府乡长靳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赵践讷同志、纪检书记、人大主席刘建国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司法、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全乡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在乡党委班子中组织学习,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洪井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在全乡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三)各村通过召开支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传达动员与再动员,让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提高了群众参与线索举报的积极性,共计动员群众1600余人次。
三、用好阵地,传达精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的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号召全乡积极参与,提供线索。
(一)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签名活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并向群众进行现场讲解,共计动员群众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各村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喇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发放宣传单页、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三)截止目前,已开展各类“扫黑除恶”法治宣传10余场次,培训村民1000余人,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书写固定标语100余条,设立举报箱30余个,为每户发放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3500余份,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集中力量,开展培训。
乡司法所进村入户,开设“扫黑除恶”法治课,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村民讲解扫黑除恶的主要内容和十类主要表现形式,通过这些学习,加强对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广大民众了解各种黑恶现象,自觉与各种黑恶现象做斗争。
五、创新载地,加大宣传。
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广场、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公交站点、业务宣传展板、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开展图文并茂的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洪井乡党委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3
一、 扫黑除恶工作基本概况:
本月份,信宜市文广旅体局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保障行动部署,通过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效果。
本月共出动工作人员45人次,排查线索检查经营单位18家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00份,无涉黑恶线索。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1)重点监控监督营业性演出市场。在春节、元宵等节日和农村年例期间,演出市场活跃,我局及时召开演出经纪会议,要求各演出经纪和演出团体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人员积极掌握各类演出市场信息,加强巡查力度,认真对演出团体的演出许可证、演员名单、演出节目内容等相关资料进行查验,严防和低俗节目演出。深入走访群众,严防演出市场的欺行霸市。由于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以往那些低俗内容演出和聚众赌博得到了遏制。
(2)开展旅游行业整治“保健”市场。我们通过一方面发放自查自纠登记表,督促有关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加强线索收集,坚决打击“保健”市场乱象伤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决不允许旅游市场有涉黑涉恶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和检查频繁,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有所减弱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1是机构改革后迅速调整和落实扫黑除恶领导机构,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连续性。
2是提高扫黑除恶政治站位,提供思想认识,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积极完成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布置的工作任务。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4
一、上半年总结
在上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部署
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加强线索管理
建立了线索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等工作制度,实现了线索管理的规范化。
3、推进协同作战
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4、注重舆论引导
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成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然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个别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加强等。
二、下半年计划
1、加快工作进度
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作平衡推进。
2、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防止黑恶势力渗透。
3、加大深挖彻查力度
对已办案件进行深挖,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伞”。
4、做好评估总结
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5、建立常态化机制
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深入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区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包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制度,落实好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和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决策机制。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培树一批先进支部;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抓好整顿转化提升,不断增强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2020年底集体经济积累5万元以上的村达60%以上。全面足额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整体结构,持续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继续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区级报备制度,保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干部转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专岗专责,一般不再承担乡镇其他工作,除不胜任工作外,任期内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加快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都要按程序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逐年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扩大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也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制度,严防有劣迹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抓好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原则上按照村“两委”班子职级1:1的比例建立后备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按照1:2的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大力推进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工作,着力培养一支文化素质高、愿意扎根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深化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成员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镇党委进行培训。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个人报酬待遇、选拔任用和奖惩相挂钩,采取差异化报酬发放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增发绩效报酬,对目标任务完成差、排名靠后的减发绩效报酬。不断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优化农村党员队伍,注重从选聘大学生村文书、农村优秀青年和外出农民工中培养发展党员,确保每个行政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党员。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注重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烈属、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着力规范村级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的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区直部门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探索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逐步推行村级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镇、村为农服务水平。强化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统一平台。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代理制,做到全程帮办、少跑快办,逐步形成完善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区委编办、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乡村自治实践
1.提升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功能。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法律地位,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八大员”作用,持续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流动人口有效参与乡村治理,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三双”议事程序,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路径。(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动员多方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发挥农村妇联、群团组织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作用,培育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做好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培育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吸引各类乡贤回馈故里、参与协商,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议事协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中,以村党组织书记讲、村民议等方式,推动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和巡回党校,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坚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十大创建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群众有看头、社会反响好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示范村。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抓好文明乡风建设、群众创建活动、乡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文明村镇创建档案,完善文明村镇奖惩机制、责任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激励干事,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五星级文明户”突出诚信守法星、勤俭致富星、孝老爱亲星、文明新风星、环保卫生星创评,结合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领域探索出台奖励、补贴政策,提升群众对“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到2020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镇占比达到50%以上。(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乡风,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五老人员”等新乡贤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坚决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2020年实现行政村村规民约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利用农村大喇叭、道德“红黑榜”等多种形式,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规劝、约束。(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基层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行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性展演活动,以“大讲堂”“大舞台”为载体,实施好“戏曲进乡村”“精品剧目惠民演出”“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深入挖掘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传统工艺振兴,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遗产,留住有形乡村文化。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农村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按照“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底,全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8个。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培养村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行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鼓励镇党委、政府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快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监控网络,着力构建“六位一体”智能化平台。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创新动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机制,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防范控制。加强农村警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警(辅警)”和治安户长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黄赌毒”“盗抢骗”专项治理,净化乡村治安环境。(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在所有行政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和联动机制,增强对因矛盾纠纷引发重大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合、公安综合窗口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廉政档案,明确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并以流程图等形式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村财镇管制度,继续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重大项目预审、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打通村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规范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腐败惩处力度。加强镇监察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村延伸,重点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政策打折扣,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盘剥克扣资金财物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精准监督,从严执纪,形成震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纪宣传活动,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区纪委监委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道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乡村治理协同运行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区委组织部在发挥好乡村治理牵头协调作用的同时,负责抓好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的具体工作。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区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保障力度。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奖励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6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多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扫黑除恶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治意识。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综治意识。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单位明显地方张贴扫黑除恶相关海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职责履行,促进社会和谐。
将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中,扎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7
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着力打造美丽乡村,进一步提升新全镇乡村建设水平,按照《市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工作目标
(一)谋划布局,制定方案(20xx年1月—3月)。组织镇政府、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乡村振兴召开一次专题对接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列出任务图、进度表,实施“网格化”包保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行政村做好各类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厕所改造和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并完成目标。各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须报镇政府审核把关后再做实施。杜绝举债建设,各行政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与使用,经管站做好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时效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全员参战(20xx年4月—6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全员参战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整治范围覆盖中心村、社屯和庭院。落实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实行网格化工作机制,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不断推进“三治”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继续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展演等群众参与性活动。全面建设“一谷一城”,完成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工作指标。完成春季栽种植花卉和绿化美化工作,提前谋划好种植地块、种植品种和种植设计。各村落实好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补齐短板,积极推进(20xx年7月—9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畅通沟通渠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查漏补缺分析解决。重点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开展夏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实施秋季花卉栽种植工作。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形成“比、赶、超”工作氛围,全镇乡村环境基本达到从“整洁”向“美丽”目标提升。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引领农户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活动,院落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加强文化建设,结合村屯历史禀赋,发掘文化内涵,将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之中,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打造以本村历史典故、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红色教育、英雄名人等为主题的村史馆。
(四)真抓实干,实现目标(20xx年10月—12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开展秋冬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工作任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保洁与管护工作得以加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积极谋划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筹备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包村领导、包保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暑和要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完成任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按照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和完成好本实施方案制定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工作内容
(一)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20条标准开展工作,镇域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道路两侧、河道河岸、沿街店铺、农贸集市、景点公园、群众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确保规范有序、应拆尽。各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点(社屯组所在地、农户庭院)—线(道路两侧、河道河岸)—面(中心村所在地、村民居住集中区)相结合原则,做到视野范围内无杂物、垃圾清运及时、日常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边缘地带积存垃圾“清零”。各行政村要落实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按照年初定购计划,完成花卉栽种植工作任务。对公路、村路和巷路沿线围墙、栅栏、房屋等进行整修和美化,精心打造图文并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振兴工作内容的文化墙。加强亮化设施的维护保养,行政村要消除街路的照明死角。进一步强化保洁员作业监督,增加环卫设施建设和投入,抓好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
全面加快“一谷一城”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出适合当地特色与资源禀赋的产业发展路径,要结合当地优势,走产业发展道路,多重渠道切实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好农村电商平台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种植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与意识,提高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集体经济收入
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20xx年全镇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继续保持在10万元以上。
(四)乡风文明建设
不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建设,使乡村治理取得成效。继续推进党员“双联”工作方式,使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注重培育新型农村带头人,加强村三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等创建评比活动。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易于执行的村规民约。注重村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打造主题村史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推行家风家规家教和文明创建活动等,用文化活动形式承载主旋律、凝聚向心力。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体现乡村地域特色和农耕文明。
(五)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厕所革命”,20xx年整村推进村、村厕所改造。同时,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村积极申请资金和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六)绿化美化亮化
推进完成花卉定购工作,充分利用镇村道路两侧空地进行栽种植花草,确保统一协调,实现整镇、整村、整屯绿化美化全覆盖。同时,完成绿美示范村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安全、节能、实用和便民原则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设施管护力度,力争实现街路照明全覆盖。
五、工作职责
(一)镇包村工作组职责内容
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行政村工作责任制,对所包行政村工作负责。将本年度的工作内容制作图表“挂图作战”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和“路长制”责任沟通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每季度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落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实施方案。帮助包保村谋划、研究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帮助行政村收集整理好大会战行动时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作为制作全镇乡镇振兴VCR的素材使用。
(二)包保单位(部门)职责内容
包保单位(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包保责任,完成好包保工作任务。帮扶好包保行政村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每季度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和栽种花卉等日常工作任务。加大资金、项目和物资帮扶投入力度。
(三)行政村职责内容
行政村对辖区整体环境卫生负总责,负责村屯环卫设施建设,对村属垃圾清运车辆及环卫设施日常管养。通过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工作。村三委成员和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从自家做起,庭院环境卫生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做好保洁员作业监督巡查工作。谋划和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好产业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资金来源
包保单位(部门)积极帮助包保村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各行政村自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七、考核评比
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按照市级《考核细则》对各行政村采取不定期检查考核。各行政村要定期总结、汇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好影像资料,考核结果将纳入到各行政村年末绩效考评中。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xx区财政局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广泛宣传、严密摸排、主动作为,并根据财政职能做好经费保障。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迅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制定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召集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认真梳理各业务股室的职能和管理领域,落实责任目标与职责分工,确保相关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摆摊讲解法律、说明危害等多种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范能力,增强群众积极提供涉 黑涉恶问题线索意识,构筑最广泛、最强大的人民扫黑除恶战线,为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摸底排查,突出重点。
在财政系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并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工作人员对扶贫驻点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每周对财政管辖的相关领域开展线索排查,按时报送线索统计数据,坚决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xx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四、配合工作,保障资金。
在区级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落实区直各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必要工作经费,配合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深入了解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经费需求,如机构运转保障、社会宣传、举报奖励等,并就有关经费问题进行研究下达,做好财力保障,监督经费使用,保障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我局两个宿舍区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配合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加强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 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 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 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加强联动机制,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报告 篇9
一、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1、落实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有力推进。
2、全面排查梳理
对辖区内的企业、社区、学校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案件办理
依法依规办理涉恶案件,严格执法程序,保障了案件质量。
4、开展“回头看”工作
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参与度有待提高等。
二、下半年计划
1、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
2、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3、深化行业整治
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秩序。
4、强化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
5、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