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1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2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3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4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许多**,滋生许多贪污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社会学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6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己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作者:王境淋
中国乡土网络文学作品摘抄 篇7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髦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体会“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的信任,而这种单纯朴素的感情,却被法治打击的体无完肤,法律不讲信,讲的是证据。乡土中国的人不懂什么合同,他们只认这个人,并且相信这个人,脑子里没有什么证据的概念,没有凡事签个合同来保障自己权利的习惯,可是这样,在如今的社会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总能听说一些因为不懂法的冤枉案子,把那些受了委屈还不得公平的主人公称之为“法盲”我不敢苟同这个称号,难道几千年传下来的礼教就全是错的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称那些钻法律空子‘缺德不违法’的人叫“礼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