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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4-10-23

法庭观后感经典12篇。

法庭观后感 篇1

影片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与地方或民族传统之间的不协调、不一致甚至冲突,这在影片的许多细节中都有所体现。这种情况在法社会学者专业用语中叫做国家的法与非国家的法之间的冲突,、传统法等的称呼。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给我们法学学生一个思考和关注的课题。

影片中阿洛不小心弄丢了国徽、老冯在寻找国徽过程中的急切甚至于不顾生命安全的想要走进草海取回国徽深深的感动了我,一个基层司法人员对于工作的热爱、对于我国司法工作的忠诚和贡献表露出来,这是我们新一代法律人值得学习的。但老冯感染了大家一起努力找回国徽。当地居民以最高的礼节崇拜国徽,这应该是中国法制宣传最理想的效果。希望所有公民都能尊崇国徽和法律,使法律真正融入每个人的生活,成为保护公民的礼剑。

影片中所叙述的阿洛结婚和阿洛岳父制定违法村规两件事情,而两件事情结合在一起导致阿洛带着妻子离开,其中就透露出情与法的冲突还有农村地区公民法制意识低下,依据自己民主制定的村规村约却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自己还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这样的事情在我国西部法制落后地区是广泛存在的,这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盲区,是我国法制建设最难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些地区。但阿洛得罪了岳父,因为他只是指出岳父的错误做法,导致岳父拒绝两人结婚,这显示了中国基层执法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与法律的冲突。

影片中开始冯法官、杨阿姨、阿洛三人同行进行巡回审判,杨阿姨因为我国法制发展的要求提前退休留在家里,而阿洛因为结婚的问题提前离开,使得三人行开始的巡回审判之旅到最后的归途变成冯法官一人,这些因素叠加起来间接造成了冯法官的坠崖,当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贫困地区各项条件太差,法治水平落后使我国基层司法人员的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冯法官和其同事长腿都是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坠崖,说明我们应该给予坚守在艰苦地区、战斗在我国司法第一线的人员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在此我们应该向坚守在第一线的司法人员致敬,这一部影片以写实的场面反映了我国贫困地区司法的一个现状,是一部非常好的一部电影,在获得国内好评的同时也获得国际电影人的肯定,该片获得2006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单元大奖。作为一个法人,我也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关注基层司法执法人员,也希望有更多反映中国司法实际情况和中国司法发展的电影。

法庭观后感 篇2

2010年12月12日,我在怀化大学政法系611室观看了一场模拟法庭。室观于一个女人失去了14公斤黄金和黄金饰品。通过观看这段视频,我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严肃,感受到了一个法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虽然是从屏幕上看见的,但我还是从这次模拟法庭中,我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在这个模拟法庭上,被告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并被依法起诉。

书记员首先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的到庭情况进行检查,邀请其到庭,然后宣读审判纪律。全体人民起立,请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坐下后,他们将被告人告上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审判开始时,法官应当首先检查被告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然后询问被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具体的拘留和逮捕时间。其次,审判长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告知被害人的权利,包括回避权、举证权、辩护权和陈述权,并在下列情况下作最后陈述:法庭辩论。

下一步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将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法院给予公正、公正的处罚。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表现出良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公诉人出庭作证。证据不真实,也不具有相关性。被告和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逐一举证后,被告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进入下一阶段即法院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为自己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次辩护。

下一阶段,被告人将就事实、证据、犯罪的严重性、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的要求作简要发言。被告没有作过多的辩护,但要求法院免除处罚。接下来,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离开法庭30分钟,到评议室评议案件,30分钟后返回法庭。

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对被告人予以无罪判决。同时问了被告人梁丽是否服和是否要上诉,梁丽并无异议且不上诉。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

在我认为,能够找到这14公斤黄金,就像辩护人所说的“已经是万幸,应该要感谢梁丽”。其中,在这次模拟法庭审判中,法官和律师给我印象最深。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首先,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治理社会,必须把法律作为治国的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倡导法律必须而且必将成为一种国家或公民的精神和信仰;没有这种信仰,依法治国只能纸上谈兵。

所谓尊重法律,就是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有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服务的信念,有负全责、崇尚、相信、尊重法律的精神。因此,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优秀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业适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职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所以我必须走的路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辩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具备良好的辩护才能,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和想法传达给法官,让法官了解自己的想法,从而为自己的一方赢得更多的证据。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也应该培养自己获取证据、分析证据和使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律师应当从各各方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利用证据,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案件审判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我的梦想一直是加入这个专业团体,但此时我不得不说,我茫然不知所措,这可能是我必须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生涯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打的漂亮漂亮!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

这是一场集情感、理性、法律于一体的庭审,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通过全体庭审人员的努力,这起案件才能圆满的审结。

从这次观看模拟法庭的视频中,我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政法系09级法学一班何文魁

学号 ***

2010-12-12

法庭观后感 篇3

辩护权,通知新证人到庭,举出新证据,重新勘验,最后陈述的权利。并告知其必须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认罪。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然后由辩护人发问,最后由法庭提问。然后由检查机关出示证据,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现场勘察笔录,证人证言,然后由其确认证据。整个法庭调查阶段就结束。再次辩是大家都很期待的法庭辩论阶段,由于被告已经认罪,所以双方就量刑问题上陈述了意见,没有太多的言辞交锋。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虽然这个案子比较简单,事实的认定也比较清楚,被告也承认其控罪,整个庭审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但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却还是很有一些感触的。尤其是结合平时老师上课时说的问题,更是深有体会。

但是听完这个案件后,突然一点也没有了要成为法官或者检察官的欲望。觉得这样的场面很没有意思,也觉得怪怪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虽然法官挺帅的,很多女生回来后都很花痴的表示他好有气质,不过我也觉得,的确如此。检察官,即公诉人,刚开始对她印象挺好,但是到了阶段,突然间语气就变得非常凶悍,非得置犯罪人于死地的感觉,辩论虽然一套一套的,但是形象立马在我心中毁灭。辩护律师,一个剪着齐刘海的中年妇女,呵呵,感觉作用还是有点的,当事人对公诉人、法官的意见一直都是毫无异议,只能通过辩护律师来替当事人辩护了。虽然这次的律师没让我觉得有多厉害,可能是因为案件的原因吧,但是觉得她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最后再谈一下法庭的择日宣判。法庭一般都选择择日宣判。可以说是为具体了解研究案情争取了时间。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宣判与审判间隔时间太长,其间受到的舆论压力以及各种其他因素的干扰也会明显增多,事实上是不利于独立审判的。今天,明显可以看出法官是很想下班了,坐在主审法官的位置上的他却一直不停地看着手表,到了最后更是直接说"好了,关于争论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调查认定,审判到此休庭,择日宣判。"不懂要怎么评价。对了,坐在主审法官旁边的还有两个老头,美其名曰"人民陪审员",我不懂其中的作用如何,反正书上写的是挺好听的。

法庭观后感 篇4

二十二岁的青年锒铛入狱。他的年华为何如此虚度?他为何如此浪费宝贵的青春?

他有着悔恨的眼神。他的双手戴着手铐,身后是两名强大的警察。他在我们的眼中缓缓走出法庭,我们的思绪也被带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和我姐姐差不多大。他很单纯。他静静地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训问。法官亲切而严肃地提醒他,这似乎是一段模糊的记忆。在一次次的训问和一次次的举证中,我们对他的犯罪事实有了十分清晰的了解。

他是乡下的一个孩子。他没有上任何学校。现在他是个勤杂工。去年9月的一天,他在北海网吧上网时,遇到了被打的朋友。他的朋友邀请他来捣乱。为了一时的哥们义气,逞强好胜的他对他人大打出手,还强行拿走了别人的手机。

我不知道是谁发出了几声笑声。那笑声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嘲弄。我问自己:值得吗?

太不值得了,一千个一万个不值。这正是他迈开青春步伐录求人生快乐的时候,这正是他追寻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时候,可是他却如此游手好闲,混迹于网吧这样一些不健康的场所,浪费自己的生命,虚度美好年华,直至现在犯下了大错,走进了监狱,留下了罪名与污点。

最后陈词了,他静默了一会,什么也没说。法官又一次善意地提醒着,他这才缓缓地回答说:我一定要好好改造,以后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多么简单的陈述。这不是我们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吗?为什么现在听起来那么真实?

我认真思考着,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缺点。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正缺点,努力学习,珍惜青春,不浪费美好时光。现在我是一个好学生,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上周五,学校举行了县法院的审判准备。

学校想借此机会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免误入歧途。

舞台上的准备非常严格,因为就像在球场上一样,必须庄重严肃,不能有一点戏剧化和喧闹。

在进入会场后,大家成队伍排列而坐。不一会儿,审理开始

从台下的房间里,几名法警带出了三名嫌疑人。后来我们得知,这三个人分别是刘洪林、刘湘文和刘文斌。

除了24岁的刘洪林,刘湘文刚满18岁,而只有17岁的刘文斌还是个未成年人。这时,他甚至戴上手铐关进监狱。唉!

他们三人涉嫌持刀抢劫。他们抢劫了一部手机、一辆电动车和几百元钱。幸好没有**,但他们的借口是赶紧还钱。

听了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他们三个人中,刘洪林24岁了,并且有了家室,理应懂法而明确知晓抢劫犯法,却还去抢劫显然是无视法律的存在

事实上,17岁的刘文彬是三人中最悲伤的。他母亲早逝,只有他父亲和妹妹在家。他本可以安心读书,但因为不懂法律而误入歧途。他父亲在台上的脸很悲伤,有点憔悴。他日夜辛辛苦苦地工作,换来了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真是悲哀。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威严与罪犯的无知行成了鲜明对比。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法律约束。想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这个世界会怎样?抢劫、**、绑架、纵火

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作为一代中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遵守法律和纪律,做一个讲道德、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人。不说有帮助,至少不祸害社会,危及社会。

学法、懂法、守法,不过是因该做的事罢了。

法庭观后感 篇5

上星期天,老师安排了一个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它新鲜而深刻。模拟法庭的气氛也非常活跃。以下是我对模拟法庭的看法。

一, 程序

模拟法庭的审判程序可分为审判、侦查、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

在**之前,书记员还简要介绍了本案,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理解整个模拟法庭。书记员介绍案情后,基本遵循了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在庭审准备阶段,此次模拟法庭在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上并无大的出入,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程序并没有大的问题。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模拟法庭上,双方都非常重视这一部分,并对证人进行了大量询问。我认为这是模拟法庭上最精彩的舞台。

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辩论的诉讼活动。

这是**审判的最后阶段。合议庭是指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是合证据,依照法律、政策,区分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公布判决结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阶段。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说是否同意和解时,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和解,但和解失败后,他们当庭对审判案件作出判决。

二, 与真实法庭的比较

至于模拟法庭和真实法庭的比较,由于我个人没有反映真实法庭的情况,只能在这里做一个简短的评论。从程序上看,除了案件的介绍外,基本上与实体法院的程序一致,没有大的偏差。从模拟球场的布局来看,基本上是按照真实球场来安排的,但是锤子有点假。

从当事人的着装来看,双方法官、书记员、代理人的着装基本上反映了真实法庭的感觉,特别师付鹏程律师的着装,他特别敬业,但穿便装的警察并不庄重,但考虑到这只是一个模拟法庭,应该被理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证人不得出庭受审;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在此次模拟法庭,证人们都是坐在旁听席的后面,所以法警带证人上庭时都是从旁听席后带上庭的,而不是从庭外带进来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改进。

法庭观后感 篇6

人生第一次现场观摩打官司,虽然是模拟的,但是大家都还是挺正儿八经地准备了。我倒是时候法官陪审员都已经穿好了服装。看到他们我有点兴奋。我想感受一下法庭的庄严。

这个案子是民事纠纷。我觉得双方都有合理的理有。我很期待看到他们的表演。

终于等来了**。法官和陪审员都走进模拟法庭的现场。书记员先宣布公诉人和被告认到庭,询问并确认庭情,然后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审判,并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大家都很认真地扮演自己的角色,只是还是感觉不到肃穆感,可能是法官一贯的风格都是幽默的,感觉有点不适应。

本以为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要进行激烈的辩论的,因为看到电视上基本都是剑拔弩张的,不说是要打起来吧,互相责问辩论都是有的,结果双方非常和谐,有条不紊的陈述。一名证人被请到中间。双方的证人都有点闲暇。在证人作证之前,法官没有完成所有的程序。两名证人同时出庭作证!汗啊!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没到,就差不多了,中间有一次休庭协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法官陪审员下场的时候我还有点没回过神!觉得怎么好像没怎么审结束了。

虽然有点不正常,但大家都准备好了第一场模拟比赛。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一下劳动法的一些实际应用。可以说,我们可以用活生生的书本知识,将来上班时也可以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次审判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判的一般过程,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适用有了更深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模拟法庭也让我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更感兴趣。

介于这次模拟法庭的一些不足之处,老师提出再开一次模拟法庭。我期待着学生们的表演。我希望看到一个庄严而激烈的法庭。我也希望看到法官的调解能力。

为了更好地参与下一届模拟法庭,最好多读书、多看经典案例,做一个懂法律、懂用法的中国农民!

法庭观后感 篇7

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六一班田昊钰

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保定市六一小学法制主任宋献茹老师组织六年级一班的大队委,准备“模拟小法庭,法律在我心中”活动。

一、开展模拟小法庭活动

12月4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班开展了“模拟小法庭”活动。经过两周的紧张准备,我们确定了病例和参与者。其中,有悔恨的被告人和昂首挺胸的法警。

课余时间,我们将讨论细节的完善,练习标准动作和细致的方式。看,在**教室,“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合议庭,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审判长和法官们情不自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庭辩论举证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就事实向“审判长”举出证人、医学证明书等证据。依据这些材料,作为审判长的我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审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我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同学们通过**模拟小法庭,一方面开始关注身边法律现象,感受到身边的法制气息越发浓厚的趋势,另一方面增加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通过我们最喜欢看的表演形式,有效的传播法律精神,达到普法、宣法的目的。

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中,六一班的学生通过小学生最常见的玩耍打闹致伤伤害赔偿纠纷的案例,进行法庭的辩论,更加贴合学生生活实际地向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同学们在表演和**中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魅力。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都会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付钱到付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文明行为和守法行为。

现在全社会都在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在和谐建设上下功夫。当然,光靠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牵手并动员上一代人维护和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法庭观后感 篇8

前段时间完成了一份作业,题目是“乡村中的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因为这是一“这次你提前离岗退养,是法官职业化的要求,相信你能理解,希望你站好最后一班岗。”由此告诉观众这注定是一部意味深长、发人深省的**。然而,几句刻板的话解释了一个发展和改革的时代背景——法律现代化——**为了推进法治现代化,适应法律职业化的要求,必须通过政治秩序自上而下地贯彻执行。

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权利被搁置一边,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杨阿姨被迫下岗。她没有选择,没有争论,没有抵抗,只有耐心和默默接受。”站好最后一班岗”影片正好从这里开始。

摄像机逐渐消失了。在这个西南边陲小镇,人民法院的吉普车渐渐开到了村里。山路蜿蜒崎岖,有9个转弯,汽车上下颠簸缓慢。第一次走这条“送法上山”之路的阿洛也晕车了,看似普通的一次路途,开始就充满了艰辛。

我们从深层次理解,这条“送法上山”之路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作为现代法律典型代表的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阿洛晕车不适,则说明现代法律在此水土不服,往下这注定是一条难走的路。

二、法官形象

“你的脸面不值钱,你衣服上的天秤徽也不值钱啊。”这是阿洛在看到老冯为原告牵猪后说的一番话,阿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接受了4年正规系统的现代法学教育。在他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庄严的,法官是庄严的。

但在送法上山的过程中,一切都与他所期望的相去甚远。失败的法律,简单的法庭,滑稽的老冯法官,像一个村民一样牵着猪在街上跑来跑去。这时,阿洛充满了失落,失落和一些愤怒。难道这就是法律吗?

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拥有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官,老冯依靠其个人的智慧而不是法律处理了许多棘手的案件,例如“摔坛子、买小猪”我十分敬佩老冯对工作的热爱和自我奉献的精神,但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些,冯法官今天可以花5块钱摔个坛子,150块钱买个小猪,或许他明天也可以这样做,可他能够几十年都如此吗?那么,如果以后没人买这头猪,同样的案子怎么解决呢?表面上老冯看似把纠纷处理的妥妥帖帖,实则是将法律的现代化与落后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掩盖住了。

纵观古今中外,任何变革和进步都需要经过阵痛,从思想启蒙到法国大革命。从五四运动到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是祖先血肉的进步和发展。法律的变革亦是如此,没有冲突与矛盾变革也是漫长而艰难的,正如电影《赛德克巴莱》中所描述的那样,是选择屈辱的走向现代,还是顽强的信奉野蛮。

当然,历史的步伐不会停止,落后的将被淘汰。

三、情感流露

跟随流动法庭审理案件是影片的主线,而冯、杨、阿洛的情感表达则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暗线。除了表达司法与乡村风俗的关系外,导演以其细腻朴素的镜头呈现了当代边远地区司法人员的情感世界。阿洛的情感是现代年轻人的爱情,充满活力与激情,在众人面前背着新娘,遵从当地办婚礼的风俗却不完全拘泥于习俗,不顺意时便带着新娘”私奔”。

影片对于老冯和杨书记员的生活与情感着墨很多,构成一条带动剧情发展的线索,老冯因为从事工作的特殊性而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完全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老婆带着女儿离开。他与杨阿姨在同一条路上共同工作了数十年,生活的不如意把他们的情感连接在一起。一件外套、一件衣服、一个笑话、一盆洗脚水、一块石膏,都诉说着他们的深情。

但他们毕竟是老一辈的司法干部,不能像阿洛那样直截了当。传统的情感和道德价值观使他们在想说再见的交流中不愿意说再见,默默地将那些真挚纯洁的情感放在心底。

四、找国徽

在影片中,阿洛意外丢失了国徽。冯在寻找国徽的过程中的急切甚至感动了许多人走进草海。当地老乡问他:“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铁的、铜的?

”老冯回答说:“你们摩梭人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就跟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

”这时摩梭人才明白国徽的重要性,因此倾力相助,最后大家齐心协力取回国徽。村民点起篝火对国徽顶礼膜拜。这里导演想表达的是:

所有公民都可以尊崇国徽和法律,使法律真正融入每个人的生活,成为保护公民的美好愿望。但我还是有些抱怨。老冯和村民的行为显然是一种对现代法律的无知。法律怎么能等同与宗教中对上帝的原始崇拜呢?现代法律是理性的、普遍的、具体的。它规定了公民权利和保护公民权利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比你更好的上帝来决定你的命运。

然而,神是神秘的,他的能力是不可否人的。他的崇拜盲目落后。上帝有时忽视个人的价值,践踏他们的利益。他怎么能把它等同于代表现代法律的国徽呢?这里反映的不是村民对法律的敬畏,而是更多的盲目和无知。包括人民法院法官老冯在内,在他心中,国徽是一种崇拜而不是敬畏。国徽是他心目中的神,是人民法院宗教的忠实信徒。

法庭观后感 篇9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通过观看此次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与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

为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遂观看了此次的民事诉讼法庭。参加完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从这次法庭中,我也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故有以下感想: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分成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本次法庭开庭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坐下后,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开庭前书记员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案件。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要求法院予以公平公正的刑罚。对于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有异议,表现出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由公诉人当庭举证,证据确实不真实并不具有关联性,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有异议。公证人一一举证完毕之后,被告人并无新的证据要提交法庭,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法庭中,当事人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这个阶段是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观察力,作为一名律师要先会听,才知道怎么辩。进入下一个阶段,即法庭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进行答辩。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此阶段,由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予以调解。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

其中在这次法庭审判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与律师。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因此,法官的职责在于居中裁判,使一切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得到与他人相同的法律对待,真正做到同事同处、同过同裁、同罪同罚,以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也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的规律已经昭示:一个国家在治理社会时,必须把法律奉为治国之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崇法必须也必将会成为国家或公民的一种精神和信念;没有这样的信仰,依法治国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谓崇法,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故拥有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优良的法律职业能力和专业适应能力也是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而对于律师来说,就需要更多的知识补充,专业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我要走的征程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辩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只有拥有好的辩才,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与思路传达给法官,让法官明白自己的想法,从而为己方证据更大的胜局。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当然,律师还要培养自己的调取证据、分析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律师要从各方面去调查取证,并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运用证据,尽量避免、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正面作用,来促使案件审理向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我一直的梦想是加入这个职业群体,但此时不得不说有些茫然和无所适从,这可能也是自己必须要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当事人打赢官司,而且还要赢的漂亮、精彩!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这是一次情、理、法相结合的庭审,庭审中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正义。

从这次观看法庭审理中,我也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

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法庭观后感 篇10

我当审判长少年模拟法庭”观后感为增强我校同学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14年10月20日上午,小学“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别开生面的是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法警等角色均由学生担任。而我荣幸地担任了本次庭审的审判长。

法庭模拟审理了一起甲诉讼乙占有物返还案“啪--”随着“审判长”--我一记重锤的敲响,模拟法庭正式**,大家很快进入了角色。我庄重地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书记员”大声宣读了法庭纪律,并向被告人声明了他在法庭上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原告高声宣读起诉书,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我宣布证人夏路展出庭,他向法庭做了详细陈述。仔细听后,我初步确定了案件的事实。

要开始法庭举证了,这是**审理最重要的一部分。当法警郑重地向我出示证据时,我仔细检查了一下,问原被告是否认可证据。他们都证实了。我把目光投向原告,问是否还要举证,原告肯定地说:

“举证完毕!”于是,我大声宣布法庭调查到此结束,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辩论。精彩纷呈的辩论开始了,我坐在一边专心致志地听着原、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这可关系着法庭辩论终结后的判决问题。

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互不相让,辩论持续了很久,直到被告理屈词穷、沉默无语,辩论才告结束。紧接着由原、被告做最后陈述。我再次敲响了法槌,宣告休庭。

“少年模拟法庭”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这次活动不但让我了解了整个法庭审判的严格程序,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提高了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认识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自身文明素养,长大才能成为一名社会好公民p>

法庭观后感 篇11

刑事审判一

本案主要关于对于被告的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本案中犯罪事实比较清楚(根据庭审调查阶段可以发现,由于原被告双方因为某些事情发生过口角,被告怀恨在心,故携带枪支冲进原告办公室,在撕扯之后向原告开枪,射中腿部),控方提供的证据也相对确实充分(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询问笔录,相关证人证言,被告携带枪支的认定,被告人想原告开枪造成的伤害认定等),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认罪态度诚恳,最终法庭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关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作出判决,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顺利,庭审整个过程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左右,基于事实以及案情清楚明确笔者不再赘述,在这里想就整个庭审的程序性问题发表下自己的观点:

有关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简易审

根据程序分流原则,1996年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特别增加了简易程序。然而,诉讼实践中简易程序适用率一直还是很低。在这种情况之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于2003年3月14日制定颁布了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试行 ) ( 以下简称《意见》,其程序称为“普通程序简易审”),确认并将普通程序简易审推向全国。

普通程序简易审的适用条件有:

(1) 被告人认罪,对认罪的法律后果有清楚的认识。这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审的首要条件。

(2) 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指控事实有相关证据支持。这一条件是适用简易审判的基础,也是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判决的前提。

(3).检察机关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审。被告人没有选择启动程序的权利,但只有被告人主观上愿意接受简易审判,普通程序才可以是简易审判。

本案采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形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案件,提高司法效率。与被告人相比,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必要的羁押,保障其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二

本案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认定问题。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或者诈骗罪。以下做简要分析: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骗人是否基于错误的人是处分(交付)财物。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并未因此而处分财产的,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受骗人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倘若不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时,其帮助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行为人的行为也不成立诈骗罪。

因此,是否有纪律处分,划定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被害人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不是盗窃罪;被害人不处分财产,是盗窃罪。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种互斥关系。不存在同一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和盗窃罪的情况。

因此,正确理解和认定“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

首先,对诈骗罪受骗人的处罚必须建立在认识错误的基础上,而认识错误的产生或维持是由于行为人的欺诈所致。处分行为意味着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即由行为人或第三者事实上支配财产。

其次,处分行为不要求被欺骗人将财产所有权处分给行为人,因此不要求被欺骗人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所以有此可以发现在本案中,受害人是基于认识错误做出的处分自己的财产的行为,但是本案之中争议的焦点在与被害人在下车之前是否认识到上当受骗而想要放弃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如果没有则依旧是“处分行为”,如果已经放弃处分财产,而财产是被犯罪嫌疑调包,则又构成盗窃罪的可能。

班级模拟法庭民事审判

,案件中原告诉称被告

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工程款拖欠,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84.417.93元。

被告辩称由于原告不履行《合同》约定完成二楼楼梯的热弯玻璃等装修工程项目,致使被告迟延了一个多月才能使用由原告承包装修的新办公楼,明显严重违约在先,造成被告严重的经济损失。被告有权按照先履行答辩权的规定,暂停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全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谁先违约。在接下去的庭审中进行了进一步的陈述以及举证,并且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甲方是否违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早原告不同意调解,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法庭认为事实清楚可以结案,判决原告湘潭市贝亚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胜诉,被告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并且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案件当中被告援引了《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方有权拒绝其灵性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要求”的规定,被告以原告没有适当履行合同为由做出答辩,而原告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详细陈述了原告的行为不属于违约的原因,且证据充足,被告辩称的基础丧失,且证据不足有缺乏其他的辩称理由,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综上所述,在认真分析案件的同时,辩护人应认真寻找案件的辩护切入点,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案件开审前收集案件的详细证据。

法庭观后感 篇12

20xx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